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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古籍保护计划


时间: 2013.07.17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76)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鲁政办发(200781号),加强古籍的抢救和保护,山东大学图书馆特制定此古籍保护计划。

一、充分发挥古籍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,严格古籍管理制度,尤其彻底贯彻古籍书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,阅览与书库分开,提高古籍文献的安全性。

二、完成古籍的回溯建库工作,为古籍普查和保护打好坚实基础。

截止200811月底,我馆已对文理分馆古籍大库和地方志库21万册线装古籍作了回溯建库,为国家古籍文献的普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
2009年拟加大人力、财力、物力投入,按照“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”申请的标准,将未完成的10万册左右古籍全部回溯建库。争取更多的馆藏古籍进入国家第二批珍贵古籍名录,争取成为国家第二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。

三、完善东区新校综合楼D座图书馆古籍新址的规划,为2009年古籍新馆的搬迁做好准备。按照《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》(WHT24—2006),进一步改善古籍保管条件,完善安全措施,保障古籍安全。

四、积极参加国家和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的活动,对已经回溯建库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,依据有关标准把鉴定、定级工作推进一步。

2008年,我馆参与了国家图书馆举办的国家珍贵古籍展,送交参展的《方望溪先生文稿》(手稿不分卷)被授予《国家珍贵古籍名录》(证书编号02142)。参加了“山东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”、“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”申报。被评为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。

在此基础上,积极参加国家和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的活动,使古籍保护工作与国家要求同步发展。

五、统筹全校古籍资源,认真做好古籍资源整合工作。

根据我馆建议,学校明确了院系古籍收归图书馆统一存管的方案。经我馆多次与院系沟通、到资料室实地考察,并与相关公司达成协议,回溯建库已从历史文化学院展开。要确保这一工作的认真和顺利展开。

六、在条件成熟时,全面展开古籍修复、古籍书影制作两方面的工作。已经购买了冷光扫描仪等必要设备,下一步拟增加修复设备,与相关古籍修复公司联合,在专家指导下,循序渐进地开展古籍修复工作。

七、继续做好CADAL古籍建设、CALIS古籍联合编目等工作。

八、开展古籍整理与合作开发工作。拟就特色馆藏(如稀见地方志)进行联合开发。陆续提高和增加面向读者的古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,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,发挥古籍在学术研究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    九、培训和引进古籍保护人才。一方面继续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培训工作,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,积极参与图书馆间古籍保护的交流与合作;另一方面引进合适的古籍保护人才,搞好人才队伍建设。